条例既 属于法规,也可以属于规章,这主要取决于其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范围。
作为法规
条例不是法律,法律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适用于整个国家范围。
条例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位阶较低,通常由省级或市级政府制定,只在特定区域内有效。
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质,在实施过程中与法律的效力一致,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应当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同法律一样列为法律依据。
作为规章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制定机关包括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级人民政府、设区市人民政府等。
规章仅在其制定机关的权限范围内有效,例如,国家专利局制定的《专利审查指南》仅在该局权限范围内有效。
综上所述,条例可以是指由省级或市级政府制定的具有特定区域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可以是指由国务院各部门或直属机构制定的具有全国通用性的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因此,条例既可以被视为法规,也可以被视为规章,具体分类需根据其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范围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