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人性本恶的论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历史共鸣
荀子的性恶论与犹太教的原罪说相呼应,表明这一观点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文化根基。
从马基雅维里到弗洛伊德等近代思想家也主张人性本恶,这似乎并非偶然。
自然属性
荀子认为人性是天赋的、与生俱来的原始质朴的自然属性,包括饥饿、寒冷、疲劳和欲望等。
这些自然属性如果不加以控制,会导致争夺、残暴和社会混乱。
后天教化
荀子提出,只有通过后天的礼仪教化来“化性起伪”,才能使人向善。
-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是人为教化的结果,而非人性本善的表现。
欲望与冲突
人性的恶源于欲望,而欲望的满足往往需要牺牲其他物质,导致排他性和利己性。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按快乐原则行事的本我会产生恶的行为。
社会约束
现有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抑制了人们本性的流露,如果人性本恶,这些规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总结来说,主张人性本恶的论据主要基于人类历史文化的共识、自然属性的自私性、后天教化的必要性、欲望与冲突的不可避免性以及社会规范对人性恶行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