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 需要考虑净残值。净残值是指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的预期价值,即资产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出售或处置后,扣除处置成本后预期可回收的金额。尽管在计算折旧费用时,双倍余额递减法通常不考虑净残值,但最终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低于其预计的净残值。
具体计算过程中,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然而,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需要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因此,尽管双倍余额递减法在计算过程中暂时忽略净残值,但最终的折旧结果仍然会受到净残值的影响,确保资产的账面价值不低于预计的净残值。这种处理方法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