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一种军衔等级,其级别低于军官,高于普通士兵。士官一般从服役期满的士兵中选拔,也可以从军外直接招募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成为士官。士官不属于干部序列,不佩戴资历章。
士官军衔分为 七个衔级,分别是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这些衔级从低到高依次为:
下士
中士
上士
四级军士长
三级军士长
二级军士长
一级军士长
士官按照兵役性质属于志愿兵范围,服役期限较义务兵为长,退出现役后可享受转业待遇,由地方政府负责安排工作,符合条件规定的还可作退休安置,或者复员安置。
建议:了解士官的具体级别和职责,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军队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