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追求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具体来说,这一目标涵盖了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和谐共生:
强调人与自然之间建立和谐、平衡的关系,摒弃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粗暴理念,追求与自然界的和谐共处。
良性循环:
追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确保人类活动不超出自然界的自我恢复能力范围。
全面发展:
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兼顾社会、文化、环境等多方面的协调发展。
生态环境改善:
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显著减少,森林覆盖率的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增强,以及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
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
生态安全:
保障生态环境的稳定与安全,防止生态环境恶化,维护生物多样性。
新能源革命:
推动能源结构的转型,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生态文明建设长远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紧密相关。
这些目标共同构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框架,旨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