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
单独海损是由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货物损失,是偶然的意外事件造成。
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船、货、运费三方共同危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的损失。
损失的承担者不同
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
共同海损的损失则由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共同分摊。
损失的内容不同
单独海损仅指货物本身的损失,不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引起的费用。
共同海损既包括货物牺牲,又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引起的费用,如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等。
涉及的利益方不一样
单独海损只涉及到损失方个人的利益。
共同海损涉及的是船舶与货物所有者共同面临的利益损害。
法律依据
根据《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共同海损的定义是指在海上运输中,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这些区别帮助区分了两种海损类型,并影响了损失的分担和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