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如下:
工资综合所得的扣税标准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扣除数为0元。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扣除数为2520元。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扣除数为16920元。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扣除数为31920元。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扣除数为52920元。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扣除数为85920元。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扣除数为18192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其他扣除
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支出的,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接受执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这些扣除标准适用于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若需要了解2021年及以后的政策,请参考最新的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