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政审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是否有犯罪前科和违法行为,例如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等。
是否有不正当政治言论或者涉黑社保留有案底。
是否有纹身刺字带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有碍军容。
是否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或者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
是否有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
是否存在颅脑外伤、颅骨缺损、骨折、凹陷等健康问题,以及有颈强直、斜颈、甲状腺肿等颈部疾病。
是否有骨、关节、滑囊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以及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等。
是否有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良性肿瘤、囊肿等。
是否有涉及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情况。
是否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
是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
政审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审查实行三级政审:村、镇、市一级一级把关,然后由市公安局、武装部、征兵办等单位联审,审查结果、合格人员名单将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