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款缴纳印花税的问题,以下是详细解答:
缴纳主体
被投资方: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若投资方以货币投资,则投资方不涉及印花税;若投资方以非货币投资,则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可能涉及“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投资方:不需要缴纳投资合同的印花税,但若涉及非货币投资,可能需要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缴纳方法
自行计算:纳税人应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并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贴花)。
委托代征:纳税人也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计税依据
资金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若投资方以货币投资,则不涉及此税目;若以非货币投资,则涉及“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 适用税率。对于资金账簿,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
申报缴纳期限
按年申报:若实行按年计征,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按次申报:若实行按次计征,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其他注意事项
非货币投资:若投资方以非货币投资,可能需要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由立据人双方缴纳。
纳税凭证:在纳税时需要提交相关的纳税凭证,如资金账簿等。
综上所述,投资款缴纳印花税主要涉及被投资方,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计算应纳税额,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缴纳。投资方在涉及非货币投资时,可能需要额外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