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
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确保这些领域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
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文件精神。
指导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合和建设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反垄断相关工作
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价格垄断、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透明、有序运行。
保护消费者权益
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维权事务。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市场上的产品安全和消费者信息的真实可靠。
质量监管
负责产品质量抽检、认证审核等工作,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监控。
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执行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性和合规性。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相关设备的合规运行和使用安全。
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市场监管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新闻宣传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新闻宣传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过这些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