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和汽车票 可以作为企业减除税收成本,从而抵扣进项税。以下是具体的抵扣规则和注意事项:
抵扣资格
火车票和汽车票必须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且需要有完整的发票和具体的乘车人员信息。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抵扣计算方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直接抵扣。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票价 + 燃油附加费) ÷ (1 + 9%) × 9%$。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票面金额 ÷ (1 + 9%) × 9%$。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票面金额 ÷ (1 + 3%) × 3%$。
抵扣条件
火车票必须是企业购买用于公务出行的,不能是个人消费。
购票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信息必须与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一致。
火车票必须在购票当月或前一个月开具专用发票,且未被退票或改签。
火车票金额不超过当月或前一个月企业购买火车票的总金额的20%。
凭专用发票和火车票原件进行抵扣,且抵扣金额不得超过专用发票上的税额。
其他注意事项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发票或预存的通行费、ETC客户服务机构开的不征税发票不能进行抵扣。
综上所述,火车票和汽车票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企业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计算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