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会计准则下,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已经被取消。类似的经济业务一般通过以下科目进行核算:
其他应付款:
用于核算企业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例如,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应付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等。
预付账款:
用于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以及需要分期摊销的支出,如预付的租金、工资等。
长期待摊费用:
用于核算企业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预收账款:
用于核算企业预先收到的款项,如预收的租金等。
其他流动资产:
用于核算企业期末持有的、预计将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被消耗的资产。
其他流动负债:
用于核算企业期末持有的、预计将在一年内(含一年)偿还的负债。
通过这些科目的使用,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业务性质选择合适的科目进行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