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是指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中,将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置,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具体来说:
土地所有权:指的是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承包权:指的是农户作为村集体成员,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承包土地的权利。
经营权:指的是承包农户或受让人(如承租人、入股人等)获得的土地经营权,即对承包土地进行实际经营管理的权利。
三权分置的核心是放活经营权,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以促进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从而更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满足农村、农民、农业的发展需要。这一制度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