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小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党员人数
至少有3名党员组成,其中至少1名为正式党员。
工作需要
成立党小组应有利于加强党员管理、开展党内活动和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地理位置
党小组的划分应便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开展活动,考虑党员的地理位置分布。
党支部规模
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20人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长
党小组长应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预备党员不可以担任党小组长。
设立和调整
党小组的建立由党支部决定。
以上条件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