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管辖的88个罪名主要分为四大类: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犯罪、玩忽职守犯罪和徇私舞弊犯罪。具体罪名如下:
贪污贿赂犯罪(19个罪名):
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
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对单位的行贿罪
介绍贿赂罪
单位行贿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滥用职权犯罪(10个罪名):
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食品监管渎职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报复陷害罪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玩忽职守犯罪(10个罪名):
玩忽职守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徇私舞弊犯罪(10个罪名):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此外,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和《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监察委还有权管辖101个罪名,其中87个罪名由监察委专属管辖,14个罪名由监察委和检察机关共同管辖。
综上所述,监察委管辖的88个罪名涵盖了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四大类犯罪,具体罪名如上所述。这些罪名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在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中有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