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统战干部
各级统战工作机构中从事统战工作的专兼职干部。
非统战工作机构中承担统战工作专门职责的干部。
统战工作者
统战干部。
承担一定统战工作责任的中共党员。
党外代表人士。
具体统战对象
民主党派成员。
无党派人士。
党外知识分子。
少数民族人士。
宗教界人士。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
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
华侨、归侨及侨眷。
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其他相关成员
中央和地方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的工作人员。
全国政协和地方各级政协的成员。
民主党派(如民革、民盟、民建、农工、致公、九三学社、台盟、民主促进会)的成员。
工商联的成员。
无党派人士。
这些人员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通过统一战线工作,可以团结和引领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国家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