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规定,工会会员应依据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按月向基层工会缴纳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不计缴会费。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工会,用于工会开展活动,无须上交。
工资收入计算:
会费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交纳。
不计入部分:
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不计算缴纳会费。
不缴纳部分:
会员所得的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自动退会: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应当视为自动退会。
使用规定:
基层工会收取的工会会员会费缴入单位工会独立账户,由基层工会自行使用,不上解。
请根据这些规定进行工会会费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