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户籍要求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对于非本市户籍的人士,需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婚姻状况和年龄限制
申请者需为已婚状态,但不得是离婚、离异、丧偶无子女、结婚未满1年等情况。
对于单身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或女性年满25周岁但不超过70周岁的,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住房条件
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收入和财产限制
对于3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
对于2人及以下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执行。
其他条件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
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经济适用房能够分配给真正需要的家庭,并防止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适用房。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所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