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统筹协调民族工作,领导民族工作部门依法管理民族事务。
统一管理宗教工作,领导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统筹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
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总的来说,统战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和督促检查机构,主要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并通过各种工作领域如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新的社会阶层、港澳、对台以及海外统战等,实现这些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