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是一份用于填报纳税人发生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及纳税调整项目的表格。该表格详细列出了资产损失的各类信息,以便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能够准确计算和扣除损失金额。
资产损失直接计入本年损益金额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对应项目的资产损失金额,不包含当年度通过准备金项目核销的资产损失金额。
资产损失准备金核销金额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当年度通过准备金项目核销的资产损失金额。
资产处置收入
填报纳税人处置发生损失的资产可收回的残值或处置收益。
赔偿收入
填报纳税人发生的资产损失,取得的相关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
资产计税基础
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发生损失时资产的计税基础,含损失资产涉及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
填报根据税收规定计算出的资产损失金额,即资产计税基础减去资产处置收入和赔偿收入后的金额。
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纳税人因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之间的差异而需要调整的金额,包括直接计入本年损益的资产损失金额和通过准备金项目核销的资产损失金额。
此外,表格还针对不同类别的资产损失提供了详细的填报说明,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损失、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债权性投资损失、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等。
填报建议:
纳税人应仔细核对各项资产损失的具体情况,确保填报的数据准确无误。
对于通过准备金项目核销的资产损失,应单独列明并计算其金额。
在填报过程中,应注意资产计税基础的计算是否包含了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最后,根据税收规定计算出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纳税调整,以确保申报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