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公务员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家庭主要成员
未婚者:填写父母、兄弟姐妹。
已婚者: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
主要社会关系
包括与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等,例如舅舅、舅母、叔叔、叔母、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姨姨、姨夫、兄弟姐妹等。
具体填写建议:
详细程度:根据要求填写,一般需要提供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如适用)和职务等信息。如果家庭成员已故,可以填写其生前单位及职务,并备注说明已故。
政治面貌:如果表格中要求填写政治面貌,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关系明确:确保填写的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与本人有明确的关系,避免遗漏或错误。
示例:
未婚者:
父亲:张三,关系:父亲,工作单位:XX公司,职务:工程师
母亲:李四,关系:母亲,工作单位:XX村,职务:农民
兄弟姐妹:王五(哥哥),关系:哥哥,工作单位:XX村,职务:无业
已婚者:
配偶:赵六,关系:妻子,工作单位:XX医院,职务:护士
子女:小明,关系:儿子,年龄:5岁,就读学校:XX幼儿园
父母:张三,关系:父亲,工作单位:XX公司,职务:工程师
岳父母:李四,关系:岳父,工作单位:XX村,职务:农民
公公:王五,关系:公公,工作单位:XX村,职务:农民
婆婆:赵六,关系:婆婆,工作单位:XX村,职务:农民
通过以上填写,可以确保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信息完整、准确,便于相关部门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