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党的领导原则:
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人民主权原则: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宪法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民主集中制原则:
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体现民主与集中的统一。
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
宪法规定了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机制,确保权力为人民利益服务。
法治原则:
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宪法秩序。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我国宪法的基础,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