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责任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法定的定密责任人
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定密责任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并承担确定、变更、解除国家秘密的职责。
指定的定密责任人
其他负责人: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其他负责人为定密责任人,并明确相应的定密权限。
内设机构负责人:对于定密工作量较大、业务条线较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可以指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为定密责任人。
其他工作人员: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还可以指定其他工作人员为定密责任人,并明确相应的定密权限。
总结:
定密责任人包括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共同承担确定、变更、解除国家秘密的职责,确保保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