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的有效期通常为 1年,并且需要每年进行签注。具体规定如下:
有效期:
居住证的有效期是1年,从签发之日起计算。
签注:
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特殊情况:
对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居住在自己或直系亲属名下的合法产权房屋已满六个月的情况,可以豁免六个月的居住登记期限,居住证将继续有效使用至期满自然失效。
建议:
持证人应提前安排时间办理签注手续,以免影响居住证的正常使用。
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