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这一观点在多个文献中得到了阐述和强调:
实践产生认识的需要
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
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
实践为认识的形成提供可能
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
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
实践是认识的根本来源
所有的认识,从其根本上讲,都是人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获得的。
前人的经验也是来自于实践的,因此,认识的根本来源是实践。
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需要联结主观与客观的实践来检验。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
综上所述,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来源,也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同时也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这一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得到了系统的阐述,强调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核心地位。
建议:在学习和理解认识论时,应重点把握实践与认识之间的辩证关系,理解实践如何成为认识的起点和终点,以及实践在认识形成和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