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如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捐赠利得等。以下是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指南:
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
确认营业外收入
当企业获得营业外收入时,应根据收入的性质,借记相关资产科目(如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期末结转
在会计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以计算企业的净利润。结转后,“营业外收入”科目应无余额。
示例分录
接受捐赠
```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
处置固定资产
```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转出价款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
政府补助
```
借:银行存款/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
注意事项
营业外收入应单独在利润表中列示。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分别核算,并在利润表中分列项目反映。
营业外收支在核算上采用收付实现制处理。
各项营业外收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核实,据实列账。
以上是营业外收入的基本账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