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为: 建筑密度 = 建筑基底面积 / 计划建筑用地面积。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 确定建筑物的基底面积,即建筑物在地面的占地面积。
2. 确定计划建筑用地面积,即整个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总面积。
3. 将建筑物的基底面积除以计划建筑用地面积,得到的结果即为建筑密度。
例如,如果一块土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其上有一栋建筑物的基底面积为3000平方米,那么该地块上的建筑密度为3000/10000=30%。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密度是衡量建筑物在用地范围内占据的空间比例的指标,它反映了建筑物的覆盖率,即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