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滞纳金是指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 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需要支付的费用。滞纳金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滞纳金计算公式:
滞纳金 = 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 × 5%。
最低额度:
各家银行可能会设定不同的最低滞纳金额度。例如,太平洋双币信用卡的滞纳金最低为10元或1美元,人民币信用卡的滞纳金最低为5元。
法律依据:
信用卡滞纳金条款的法律依据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2条,该条款规定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行为,应当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具体执行情况可能因银行而异。此外,部分银行可能对已经偿还的部分免收利息,未偿还的部分从消费入账之日起每天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建议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务必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和利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