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方针最早可以追溯到1949-1983年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随后在1984-2004年演变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最终在2005年至今进一步发展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具体内涵解释如下:
安全第一:
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预防为主:
强调预防事故发生,控制风险源头,通过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综合治理:
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此外,安全生产方针还强调责任到人,即确保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履行各方责任。
综上所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控制风险源头、多方合作协同管理的重要原则,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