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 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通常处于主动和有利的地位。它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具体来说,发包方可以是建筑工程的业主、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他们负责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通过合同形式交给承包方完成。发包方在合同中通常承担支付工程价款、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等责任,而承包方则负责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民法典》对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发包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依法进行招标和签订合同。
综上所述,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决定承包经营成败的首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