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严禁通常指的是在不同领域和情境下,为了规范行为、防止腐败和不当行为而制定的八项禁止性规定。以下是几个不同场合下的八个严禁内容:
反腐败规定:
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等。
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超标准接待、餐饮浪费、公车私用等。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酒驾醉驾,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及违反公序良俗活动等。
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
严禁滥用职权、违反程序、随意执法。
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裁量、选择执法。
严禁吃拿卡要、以罚代收、趋利执法。
严禁畸轻畸重、过罚不当、机械执法。
严禁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简单执法。
严禁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消极执法。
严禁态度恶劣、训斥威胁、粗暴执法。
严禁诱导欺骗、故设圈套、钓鱼执法。
基础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检察人员行为规范:
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
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
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禁酒令:
严禁工作日饮酒。
严禁在执行重大安保任务、执法执勤、值班备勤等工作期间饮酒。
严禁在参加会议培训、检查督导、考察调研、走访慰问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严禁在办公区域、集体宿舍和内部食堂等场所饮酒。
严禁组织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饮酒。
严禁携带武器、警械及涉密载体、文件饮酒。
严禁着警服参加聚会饮酒。
严禁酗酒、酒后滋事。
国家质检总局“八严禁”规定:
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执法活动中饮酒。
严禁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挂靠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
严禁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宴请。
严禁开会、办班发放礼品。
严禁收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
严禁个人借用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小汽车。
严禁到下属单位和由工作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
这些八个严禁内容在不同场合下有不同的侧重点,但共同目的是规范行为、防止腐败和不当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