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包括 身体健康权和心理健康权。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健康维护权:
这是健康权的基本内容之一,指公民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包括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健康并排除他人的侵害。
健康享有权:
自然人享有保持其身心健康的权利,不违反法律和公共道德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各种手段维护自己的健康。
劳动能力:
健康权还包括保有劳动能力并利用发展的权利,即自然人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总和。
健康利益支配权:
在特定情形下,自然人有权支配自己的健康利益。
自卫权:
当公民面临有可能侵犯自己身体健康的危险或认为侵害时,有权采取各种正当的防卫措施或紧急避险措施,排除危险,制止侵害。
请求赔偿权:
在侵害已成立后,公民有权向司法机关请求强制侵害人对己造成的身体健康损害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健康权是一个综合性的权利,涵盖了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两个方面,并通过多种权利和义务来保障公民维护自身健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