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分别如下:
房产税的计算
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应税房产原值 × (1 - 扣除比例) × 1.2%。
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 × 12%。
特殊规定:对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应纳税额 = 房产租金收入 × 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计税依据:
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 × 适用单位税额。
税额标准
大城市:1.5元至30元/平方米。
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平方米。
小城市:0.9元至18元/平方米。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平方米。
其他注意事项
房产税征收期限:按年征收,分期交纳。例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增值税:在计算房产税的租金收入时,不包括增值税。
这些计算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情况,具体税额和扣除比例应根据当地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