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进项税额转出申报表的方法如下: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进项税额转出(不应该抵扣的)和进项税额转出(征退税之差)应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第十四行“进项税额转出”栏,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进项税额转出”栏的本期发生额一致。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进项税额转出的明细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填报:
进项转出(征退税之差)填在第十八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栏。
其他不允许抵扣的项目根据情况分别填在以下栏次:
14行“免税货物用”
15行“非应税项目用”
16行“非正常损失”
17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
19行“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20行“未经认证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填写电子申报表
在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里填写进项税额转出,然后在“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里填制。
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里非应税项目栏,填写转出额。
增值税申报正表,根据表二的数据填写申报增值税。
注意事项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不能将进项税额转出填在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里,纳税检查调减是稽查案件查处专用。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正确填写进项税额转出申报表。确保所有数据准确无误,并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