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信用中介职能:
商业银行吸收公众存款,集中社会上的闲置资金,并通过发放贷款将资金贷放给资金短缺部门,实现货币资本的转化。
支付中介职能:
商业银行接受企业的委托,为其办理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技术性业务,如汇兑、非现金结算等,使银行成为企业的总会计、总出纳,成为社会的总账房。
信用创造职能:
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从而扩大货币供给量。
金融服务职能:
商业银行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和兑付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和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等。
调节经济职能:
商业银行通过其信用中介活动,调剂社会各部门的资金短缺,并在央行货币政策和其他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引下,实现经济结构、消费比例、投资、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调整。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的职能涵盖了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和调节经济等多个方面,这些职能使得商业银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