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如下:
身高和体重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体重符合以下条件: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外科检查
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脊柱、骨盆、胸廓的畸形或骨折及骨折史,脊柱、骨盆、胸廓的手术史,腰椎间盘突出症及病史,强直性脊柱炎及病史,其他明显影响脊柱功能的疾病及病史,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无合并伤的肋骨单纯性骨折,2根以下,治愈1年以上,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无功能障碍及其后遗症,合格。
内科检查
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五官科检查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循环系统检查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
舒张压≥60mmHg,<90mmHg。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心率60~100次/分。
其他检查
体重指数(BMI)在下列范围的,不合格:
男性体重指数低于17.5或者30以上,女性体重指数低于17或者24以上;
男性体重指数17.5以上且低于30,女性体重指数17以上且低于24,空腹血糖7.0mmol/L以上;
男性体重指数28以上且低于30,糖化血红蛋白6.5%以上。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军队聘用文职人员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军队的工作和生活要求。建议在体检前详细阅读并了解这些标准,以确保顺利通过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