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征集志愿是指在 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允许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具体流程如下:
公布缺额计划: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对于录不满额的院校,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
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第一次征集志愿”。
投档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后,就会进行投档录取。
征集志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公平,同时帮助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参加征集志愿的高校通常是因为生源不足或有考生被退档而未能完成招生计划。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第一次所填的志愿优先,征集志愿在后,只要第一次填报的院校录取了,征集志愿即为无效志愿,不会再投档,征集志愿的填报不会影响第一次所填志愿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