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物的拆除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调查取证
行政机关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收集影像资料等方式,确认违法建筑的事实和证据。
认定违法建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建筑进行违法性认定。
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向违法建筑的建设者、所有者或管理者发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催告与公告
在限定期限届满前,进行催告;同时,向社会公告限期拆除的决定,接受公众监督。
强制执行
若当事人逾期不拆除,且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程序
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建筑物,适用行政处罚加申请法院非诉执行程序。
对于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在建建筑物,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程序。
送达与公告
作出处罚决定后,将处罚文书送达当事人,并进行公告。
实施拆除
在执行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之后由相关部门执行拆除。
当事人如对拆除决定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拆除程序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