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是指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的单位所需具备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该资质根据《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行政审批制度,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3个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0名。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4名。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甲级资质企业必须建立独立的保密机构,该机构专职负责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乙级资质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1个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8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4名。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取得甲级或乙级资质的单位如需承接单项业务,必须申请并取得相应的单项资质。取得某一单项资质的单位如需从事其它单项业务,必须申请相应的单项资质。单项资质包括:风险评估、工程监理、屏蔽室建设、软件开发、数据恢复、系统咨询、系统服务、综合布线、军工。
资质单位应当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种类范围内承接涉密集成业务,并且应满足相关的安全保密要求,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