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坚定政治方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自觉爱国守法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
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传播优秀文化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潜心教书育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
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关心爱护学生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加强安全防范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坚持言行雅正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
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秉持公平诚信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坚守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这些行为准则旨在确保教师在教学和日常生活中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学生的权益,以及促进教育环境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