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此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也有相关规定:
适用范围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建议:
用人单位应确保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并严格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执行。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时,应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休假时间,以确保休假期间工资收入的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