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建设前期都是重要的文书,但它们在目的、内容、深度和作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目的不同
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包括项目建设的地点选择、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以及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研究。项目建议书的目的是获得支持和认可,以便确定项目是否值得进一步推进。
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编制的文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的是为决策者提供是否继续推进项目的明确建议。
研究内容不同
项目建议书:内容相对简单,属于定性性质,主要从宏观角度进行编制,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拟建项目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布局状况,以及项目主管部门的相关批文。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详细且丰富,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或否定该项目并提出充分理由。报告依据包括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详细的设计资料和其他数据资料,需要进行详尽精确的计点,误差要求不超过10%。
基础资料依据不同
项目建议书:依据国家的长远规划和行业、地区规划以及产业政策,侧重于宏观角度的定性描述。
可行性研究报告:除了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还需详细的设计资料和其他数据资料,侧重于定量分析。
深度和难度不同
项目建议书:在项目早期,条件不够成熟,各方面条件不够充分,因此要求略简单,属于初步选择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建议书得到确认后,进行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内容更详实,分析更深入,需要进行多方案比选,侧重于定量分析。
投资估算精度要求不同
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一般根据国内外类似已建工程进行测算或对比推算,误差准许控制在20%以上。
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对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进行比较详尽精确的计点,误差要求不应超过10%。
使用者和用途不同
项目建议书:由投资方呈报给主管部门进行立项,作为项目是否具备可行性的前期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使用者不同,分为政府审批核准用和融资用两种,审批用的报告侧重关注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影响,融资用的报告侧重关注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
总结:
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内容相对简单,侧重于宏观角度的定性描述,投资估算误差较大;而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内容详细且丰富,侧重于定量分析,投资估算误差较小。两者在项目建设前期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为决策者提供不同阶段的支持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