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单身职工每年最多可提取21600元,夫妻双方最多可提取43200元,多子女家庭提取限额可提高20%。
建议:
如果有购房、租房、退休等需求,可以详细了解并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及时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对于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且无房的情况,可以充分利用租房提取政策,减轻租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