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执法风纪是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这些规范旨在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维护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以下是一些关于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的主要内容:
着装规范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仪容端庄、风纪严整、举止文明。
着装应包括制服、执法标志和执法证件,并严格按照规定佩戴。
不得佩戴与执法无关的饰品,如围巾、耳套、耳环、项链、手镯、戒指、胸针、胸花等。
除工作需要或眼疾外,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制服应勤换洗,保持干净整洁。
仪容举止规范
保持头发干净、整齐,男性不得剃光头、留大鬓角、蓄胡须,女性长发应束发,不得披肩。
不得纹身、染指甲、染彩发。
站立时应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迭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不得靠墙或桌椅,不得摇摆晃动。
落座时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不得用手托腮、翘二郎腿、抖动腿,如座椅可旋转,不得随意转动身体。
行走时步幅适当,节奏适宜,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一边走路一边吃食物、看书报、摇风扇。两名以上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徒步执行公务时,应当有序,不得搭肩、拉手、挽臂、揽腰。
行为举止规范
执行公务时应当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粗暴、行为不端。
在行政相对人面前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不得有双手抱胸、用手敲桌台等不礼貌行为。
指挥车辆接受检查时,指挥手势应参照交通警察手势信号执行。
在任何情况下,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都不得与行政相对人有身体上的接触,以保持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廉政纪律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政、廉政执法,树立交通运输执法的良好形象。
执法人员应增强法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规矩,恪守岗位职责,专心谋事、勇于担当、踏实干事。
执法人员应敬畏法纪,不存侥幸之心,不逾法纪半步,确保不越红线。
监督与考核
执法部门应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执法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合规和高效文明。
通过以上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