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补办流程如下:
查询结婚登记存根
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档案局查询结婚登记存根,并由档案局出具已结婚证明。
拿到档案局证明后,再前往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双方亲自到场
当事人双方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2寸红底夫妻合影半身照片4张,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新领证。
如果是双方夫妻共同遗失或损毁了结婚证,则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双方有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原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应加盖查档专用章)。
现役军人还需提交军人证件和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同意补领结婚证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填写申请表格
当事人需要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声明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并发放新的结婚证。
补办时间
近十年内登记结婚的夫妻,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超过十年的夫妻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补办,当天也可拿到新证。
建议:
-补办结婚证前,建议先咨询当地民政局或档案局,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
如果结婚证丢失且无法找到,需要先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然后再进行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