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干部要坚持以下原则:
党管干部:
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既要注重干部的能力和才干,更要注重其道德修养和品行,坚持品德和能力并重,以德为先。
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选拔干部要充分考虑岗位需求和干部的能力特长,确保人尽其才,人事相宜。
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选拔干部要公正无私,以实际工作成绩和群众满意度为依据,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民主集中制:
在选拔干部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坚持集中领导,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依法依规办事:
选拔干部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选拔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选拔干部首先要考察其政治立场、政治忠诚和政治能力,确保干部在政治上可靠,能够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
注重基层和实践:
优先选拔那些在基层一线工作、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从实践中选拔和培养干部。
完善科学考核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干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选拔出真正优秀的干部。
坚持造福人民的政绩观:
选拔干部要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工作成效来衡量干部的价值和贡献。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选拔干部的科学标准和流程,旨在确保选拔出的干部能够在党的领导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