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当前的政治体制是 半总统半议会制。这种制度介于总统制和议会制之间,相对复杂,总统和总理都拥有不小的权力。
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
法国总统由普选产生,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五年。
政府
政府是法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有权决定和指导国家政策、掌管行政机构和武装力量、推行内外政策等。政府首脑是总理,由总统任免。
议会
法国议会分为参议院和国民议会,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
国民议会共有577个议席,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
参议院共有348个议席,由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
司法
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司法管辖体系,即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与负责公民与政府机关之间争议案件的行政法院。
选举制度
法国的选举制度采用两轮选举制,总统选举采用majority run-off,即第一轮选举的前两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最终获胜者为第二轮中选票较多者。
权力制衡
总统的权力凌驾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之上,有权解散国民议会,但在非常时期,总统拥有“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
国民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投票罢免总理,但总统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解散国民议会。
这种半总统半议会制确保了国家权力的分散和制衡,同时保证了民主和共和原则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