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发票的开具步骤如下:
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
出口企业需根据企业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向市地税局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
录入系统填制发票
根据具体销售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外销合同号、对方单位名称、产品型号、数量、单价等)和发票数据记录表中的数据,完成增值税发票的录入系统填制。
核实发票内容
完成发票填制后,出口企业需核实发票内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认无误后可以向市地税局提交税款申报表。
提交税款申报
确认无误后,企业需向市地税局提交税款申报表,申报完成后会收到由市地税局出具的税款和收据,以此作为税务管理和销售证据。
发票的填写要求
发票需以本位币(人民币)开具,外币换算成人民币时,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折合率。
税率选择上,可以选择零税率或免税,具体以当地税务局为准。
备注栏应填写合同号、贸易方式、结算方式、外币币种及金额、汇率等信息,若票面开具的是CIF价,则需在备注栏注明FOB价。
购买方企业可以使用外文填写,发票购买方栏次应根据购买方实际信息填写,包括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
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目的国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的报关凭证和文件,例如装箱单、出口许可证等。
发票打印时,税率栏为“*”,税额栏为空。
存档和备份
保留发票的副本作为记录,并备份数字或纸质副本便于后续追溯和核查。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应能帮助企业顺利开具出口发票,并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