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返还手续费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计算公式
返还个税手续费金额 = 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所扣缴的税款 × 2%。
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主动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税务处理
企业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一般需要按“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企业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需计入当年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与该项工作相关的符合条件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将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用于直接奖励办税人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争议,不同地方税务机关可能有不同的执行口径,具体需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其他规定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0.5%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
退税政策
纳税人有权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返还政策包括退还税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年度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税款正常缴纳的,应在核定纳税申报次月20日前进行返还。
综上所述,个税返还手续费政策是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该政策适用于主动扣缴的税款,企业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并且可以将手续费用于奖励办税人员,但具体税务处理需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