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赔偿
包括残疾赔偿金。
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
包括死亡赔偿金。
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涉及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
涉及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精神性人格权。
涉及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一般人格权。
涉及荣誉权、亲权、亲属权等身份权。
涉及死者的姓名、隐私、遗体等利益以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其他特定情形
包括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特定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的损害程度和具体情节进行划分。严重精神损害的抚慰金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的抚慰金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赔偿数额的确定还受到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和范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情况有所不同,最终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